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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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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3010020240029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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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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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履带式子母车及配套运输车采购(第五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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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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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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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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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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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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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标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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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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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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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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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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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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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按照昆明排水公司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安排,本次招标共计采购履带式子母车(5000型)5辆,采购配套运输车5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制造、供货、车辆改装、运输、验收、试运行,并提供设备售后维修及保养服务,购买车辆购置税、车辆运输保险费、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办理车辆落户,以及随车配备的材料、部件、工具,并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全部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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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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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新增城市排涝应急抽排能力51.16万m³/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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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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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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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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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4其他:
3.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执照;
3.4.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注册年份算起;
3.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须具备1项及以上大流量排水抢险车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供货合同(同类型供货业绩指提供的合同中须体现销售有大流量排水抢险车)及对应的发票(至少包含一个支付周期)扫描件。
3.4.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信誉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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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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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生产商和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且授权的生产商在本次招标中不得与被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提供的产品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改装车辆公告目录或国家级特种车列装目录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本批次所购车辆的整车及零配件须统一品牌、规格、型号(如:标段内所有车辆的底盘、泵机、发电机组须一致)。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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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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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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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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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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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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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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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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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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