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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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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40020250014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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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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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澄江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海口镇海口片区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海口安置区)(一期)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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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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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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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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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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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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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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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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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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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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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2.0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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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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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三通一平、地基与基础、建筑、结构、安装[包括弱电智能化、监控、电气、抗震支架、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梯等]、公共区域装饰装修、门窗、栏杆、百叶、装配式、标识标牌、室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照明、园林景观、燃气、围墙及大门、道路热熔标线、停车位、防雷、挡土墙、亮化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发包人有调整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以此提出任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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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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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玉溪市澄江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海口镇海口片区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海口安置区)(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澄江市海口镇海口片区,本次(一期)项目估算总投资26885.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542.01万元)。
总建筑面积58918.5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1)安置住宅建筑面积48132.48平方米;(2)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503.47平方米(包括:一层架空非机动车库、养老服务用房、门卫值班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室内文化体育活动室、出地面楼梯间等);(3)半地下室建筑面积9282.61平方米(包括:机动车车库、消防控制室、生鲜超市、物管用房、邮件及快件送达设施、公共卫生间等)。共建设13栋住宅,安置住房472套,车位264个,容积率2.06,建筑密度19.70%,绿地率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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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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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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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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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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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2)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企业业绩:需提供1个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0万元的在建或已完工的类似业绩,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6)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及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须承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招标人允许外不作任何更换(附书面承诺)。
(7)申请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并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8)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不得低于资格预审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需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9)其他要求:
(9.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9.2)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
(9.3)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或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或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9.4)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相关承诺书)。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承诺书);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相关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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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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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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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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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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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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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及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须承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招标人允许外不作任何更换(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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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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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需提供1个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0万元的在建或已完工的类似业绩,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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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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