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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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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230020260003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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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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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精神康复专科医院服务平台建设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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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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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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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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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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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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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1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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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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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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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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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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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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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设备材料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涉及的设备材料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3)工程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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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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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楚雄市东升路中段市应急管理局旁(东南新城磨盘山西南角),东临110kV谢烟双线高压走廊,北临州民政局救灾物资储备库,西侧临18米规划道路,项目主体建筑及室内外装修已完成,现需开展本项目涉及的边坡、护栏、供水、供电、电梯改造、电力电缆、污水处理处置、内部装修、厨房改造、标识标牌、内部道路规划、绿化等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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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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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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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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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应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以施工方身份承揽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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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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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备A项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B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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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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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中标后,拟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人员)
说明: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及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扫描件。
(2)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人员)
说明: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在职人员)。
说明:提供设计负责人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须附相关注册登记网站查询截图)、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4)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要求,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5)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即可)。
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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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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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标的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若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的,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书来补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满足设计业绩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施工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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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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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符合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A、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备A项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B项要求)
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备)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投标人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以联合体投标的,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扫描件)
5.履约能力: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6.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中标后,拟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人员)
说明: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及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扫描件。
(2)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含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人员)
说明: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在职人员)。
说明:提供设计负责人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须附相关注册登记网站查询截图)、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4)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要求,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5)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即可)。
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业绩要求:
(1)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标的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若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的,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书来补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满足设计业绩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施工业绩要求。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https://yncredit.yn.gov.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4)投标人近3年(2023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
(7)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应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以施工方身份承揽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共同承担责任。
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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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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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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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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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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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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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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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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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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