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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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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40020260003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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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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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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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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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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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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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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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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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2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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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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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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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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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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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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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华宁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EPC)工作,其中:
(1)设计部分包括:完成华宁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作业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以满足招标人作业设计、采伐上报审批、指导施工和检查验收及落地上图的要求为原则,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作业培训、跟踪协调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2)施工部分包括:完成华宁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修复项目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招标工程建设规模内全部内容,对作业设计范围内的森林实施疏伐、修枝、割灌等措施进行抚育。主体工程及相关服务内容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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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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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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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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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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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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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并约定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3)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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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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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凭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的,可由具备对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专业分工分别满足对应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林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总承包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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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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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林业、园林、生态修复、环境设计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2025年08月至今任意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②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2025年08月至今任意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③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施工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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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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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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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注: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进入①国家发改委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须未被列入“不良行为”或“黑名单记录”)分别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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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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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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