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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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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70020250006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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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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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河乡北高寨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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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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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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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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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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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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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开标室(玉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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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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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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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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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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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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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以及后续施工相关的设计服务工作,设计成果确保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的评审,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同时,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承担项目进行期间调整及变更产生的设计任务。
(2)工程施工内容: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投运等服务内容。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验收、备案、移交、交付使用、审计、工程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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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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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河乡北高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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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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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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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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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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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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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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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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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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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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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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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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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团队人员:须满足《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且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查询)。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yncredit.yn.gov.cn)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查询)。
(4)近三年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可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查询)。
(5)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 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其他要求: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投标人应对上传所提交的公司证照、资格证书、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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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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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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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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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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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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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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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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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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