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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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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80020250022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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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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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班乡勐班村农产品加工分拣中心建设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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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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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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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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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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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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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室-(景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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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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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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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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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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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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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工部分:新建农产品分拣、加工、烘干厂房,占地面积:16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0.00平方米(农产品加工厂房500平方米,农产品分拣加工车间500平方米,烘干厂房660平方米)。整体采用钢结构,1.2米以下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1.2米以上采用波纹彩钢板外墙,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3米(室内外高差0.3米)。配套碾米机、色选机、抛光机、脉冲除尘器、定量包装秤等设备一套。(二)仓储部分:新建稻谷仓、米仓用房一栋,占地面积:6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0.00平方米(大米仓库330平方米,稻谷仓库280平方米)。整体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共一层(地上),建筑高度:稻谷仓、米仓6.3米(室内外高差0.3米),稻谷仓预计保障1000吨稻谷,米仓预计保障200吨大米。(三)配套附属设施部分:新建冷库厂房一座,占地面积:17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0.00平方米。整体采用钢结构,共一层(地上),建筑高度:4.5米(室内外高差0.3米)。其中冷库6座,每座260.0平方米,层高3.6米,含制冷机械、风机、保温设施等15套设备。储冰库1座,123.0平方米,层高3.6米,盐水池1个(长8米、宽5米、深1.8米)。新建消防水池一个,长15米、宽10米、深1.8 米。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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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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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景谷县勐班乡勐班村;现场周边环境满足施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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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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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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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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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除满足招标公告(3.1项至3.7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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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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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此项只要求牵头单位提供;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单位不要求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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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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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人员(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3)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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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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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未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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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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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的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的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的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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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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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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