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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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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90020260005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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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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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2026年度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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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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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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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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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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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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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室二(凤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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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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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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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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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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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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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凤庆县2026年度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引入投资人+EPC,进行全过程项目资金投入、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经费、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乡村工作经费、土地流转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管护费、指标入库费等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列明的全部费用。负责选定可研和规划设计队伍、施工单位,按“建管一体”模式,协同自然资源部门完成项目选址、可研编制、规划设计及变更、工程施工、农作物种植、后期管护、作物收割、资料编制(自检自查、竣工)、指标举证入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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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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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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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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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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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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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四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四家),联合体成员必须包含社会投资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种植管护单位(若联合体一方承担多个角色或负责实施多项内容的,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注明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人为社会投资人,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必须包含社会投资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种植管护单位,社会投资人需满足本招标文件的社会投资人资格要求,施工单位需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施工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需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设计资质要求。
(5)联合体投标的, 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8)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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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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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1社会投资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的能力及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状况良好,在投融资、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社会投资人需满足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满足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设计资质: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满足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种植管护资质:无。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为202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或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
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注:以上所有网址查询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后进行复核,如发现以上情况上报至行政主管部门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有权对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云政办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须具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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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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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要求:
1.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为单位正式职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社会投资人拟派担任)。
1.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测绘(或规划或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须为单位正式职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担任)。
1.3施工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须为单位正式职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拟派担任)。
1.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单位正式职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拟派担任)。
2.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本工程拟派施工管理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标准员 1 人、安全员1 人、质量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劳务员 1 人,以上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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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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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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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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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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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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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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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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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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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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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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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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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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