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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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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3250020260000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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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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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红河州配套资金项目:固定作业点安防能力提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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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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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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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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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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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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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本级开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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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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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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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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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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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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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所辖蒙自市、泸西县、弥勒市、开远市、石屏县、建水县6县市,14个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布设14套安防设备(每套包含智慧安防门1个、火箭弹保险柜1个、弹药全自动智能出入库一体机1台、智能化监控识别终端1个、视频录像机1个、视频交换机1个),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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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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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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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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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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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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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的法定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自成立至今已有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具有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查询结果以开标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核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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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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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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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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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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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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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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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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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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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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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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