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EPC) 资格预审公告

曲靖市发布时间:2026-03-12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曲靖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EPC资格预审
  • 范围: 改造中压燃气管道43.111公里;燃气庭院管网改造2200米,增加de110阀门12座,de160阀门57座,de200阀门6座,de250阀门27座,增加泄漏检测点207处,压力检测点102处;燃气用户户内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52342户、加装自闭阀67419户、更换智能物联网表44082户、更换波纹金属软管88164米等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曲靖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EPC)028ff3d4-4126-47ef-9dc0-878528b78a84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028ff3d4-4126-47ef-9dc0-878528b78a84建设规模:计划投资约12706.33万元028ff3d4-4126-47ef-9dc0-878528b78a84公共资源交易行业 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是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3-12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874-321983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打分法备注:请投标申请人于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7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无须进行现场报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7

项目详情

曲靖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EPC)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曲靖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EPC) 028ff3d4-4126-47ef-9dc0-878528b78a84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028ff3d4-4126-47ef-9dc0-878528b78a84
建设规模: 计划投资约12706.33万元 028ff3d4-4126-47ef-9dc0-878528b78a8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3-12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874-3219833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打分法
备注: 请投标申请人于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7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无须进行现场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龚工
办公电话: 0874-321635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晟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杰
办公电话: 13887456175 移动电话: 1388745617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600097001001
标段名称: 曲靖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EPC)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3-17 09:0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23 09:00
开标地点: 曲靖市资审开标室2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706.3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改造中压燃气管道43.111公里;燃气庭院管网改造2200米,增加de110阀门12座,de160阀门57座,de200阀门6座,de250阀门27座,增加泄漏检测点207处,压力检测点102处;燃气用户户内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52342户、加装自闭阀67419户、更换智能物联网表44082户、更换波纹金属软管88164米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④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或上述资质的联合体: (1)施工单位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资质; (2)设计单位资质: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公司进行改制、合并或重组等重大变革时,无法提供完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情况,公司需要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业绩要求: 施工单位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投资3800.00万元及以上燃气工程施工。 业绩证明材料: ①依法公开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并附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查询截图)、合同协议书; ②非公开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 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投资3800.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燃气工程设计。 业绩证明材料: ①依法公开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并附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查询截图)、合同协议书; ②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 注:公告发布前1年内新成立的企业可不作企业业绩要求。 7.项目团队人员: (1)施工部分: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待建项目;②技术负责人:具有燃气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不少于3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无在建、待建项目)、质量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劳务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 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不得兼职。 (2)设计部分:①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②项目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1人、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工程师(燃气/油气储运/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2人。 8.施工单位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承诺书。 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④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施工部分: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待建项目;②技术负责人:具有燃气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不少于3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无在建、待建项目)、质量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劳务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 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不得兼职。 (2)设计部分:①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②项目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1人、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工程师(燃气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相关专业)2人。
业绩要求: 施工单位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投资3800.00万元及以上燃气工程施工。 业绩证明材料: ①依法公开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并附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各级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查询截图)、合同协议书; ②非公开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 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投资3800.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燃气工程设计。 业绩证明材料: ①依法公开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并附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各级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查询截图)、合同协议书; ②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 注:公告发布前1年内新成立的企业可不作企业业绩要求。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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