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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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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80020260002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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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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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2026年大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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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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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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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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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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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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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厅一(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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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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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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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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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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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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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大沟项目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27.9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为 19.18平方公里,治理面积为19.15平方公里,治理程度99.9%。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各项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为:坡耕地治理工程161.03公顷,保土耕作423.31公顷,封育治理1330.94公顷;配套工程措施主要为:取水工程2座,布设管道13808米(其中钢管8805米,PE管5003米),镇墩50座,闸阀井57座,冲砂井7座,排气井7座,蓄水池19座(其中100立方米蓄水池14座,150立方米蓄水池5座),修缮生产道路9.04公里,生产道路排水沟3.17公里,配套砼涵管50米,沉砂井11座,下田口13座,会车平台17处,水利设施喷绘95平方米,标志碑1座,标志牌5块。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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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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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具体位置:墨江县鱼塘镇,
周边情况:大沟项目区小流域位于墨江县西部的鱼塘镇,是典型的山区,流域内以坡面侵蚀为主,水土流失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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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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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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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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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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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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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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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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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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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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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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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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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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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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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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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能力和信誉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
4.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及质量及安全事故(作出承诺及声明),在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企业所在地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的市场主体在限制市场准入期内,不得参加云南省水利工程投标(投标人提供相关内容承诺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6.2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息公示报告(注: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其他要求: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
7.3 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若干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进行管理和支付;并承诺近2 年内未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提供承诺书)。
7.4中标单位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开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且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及作出承诺(人工及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书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7.5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企业证照、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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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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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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