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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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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10020260009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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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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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河口镇北大营养马产业基础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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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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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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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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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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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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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开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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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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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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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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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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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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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内容(注:遛马场38778㎡;截水沟配套设施400m;场地土石方挖方61526m³;场地土石方填方45103m³;余方弃置18909m³等。)完成本项目所涉所有工程内容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等)、施工、工程验收、移交、备案、工程档案、工程缺陷责任及保修、工程质量安全及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等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中可能存在的缺项、漏项、错误等须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予以补充、优化、修正,其所涉内容均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施工、工程验收、移交、备案、工程档案、工程缺陷责任及保修、工程质量安全及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等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中可能存在的缺项、漏项、错误等须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予以补充、优化、修正,其所涉内容均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
(1)工程设计部分:限额设计,包括但不限于:①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评审;②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阶段各专业及专项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行政及技术评审;③配合招标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协调工作、后续服务及其他相关工程图纸设计、设计变更、施工期间提供现场配合服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等后续跟踪服务。⑤招标人委托的其它设计相关工作。
(2)工程施工部分:①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约定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遛马场38778㎡;截水沟配套设施400m;场地土石方挖方61526m³;场地土石方填方45103m³;余方弃置18909m³等。②完成本项目经评审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工程项目竣工相关的服务内容;③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服务及完成项目建设所有必要进行的其他工作;④按照城建档案归档要求,收集、整理并移交合格的工程档案资料。
(3)其他服务:本项目是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发包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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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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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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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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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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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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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总承包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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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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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 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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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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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人员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
(1)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员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2)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证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3 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 2025 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建筑类工程师职称,提供2025 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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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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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或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2)施工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或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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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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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5.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任意连续三年(2022年~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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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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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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