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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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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80020250019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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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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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梭镇班母村十组乡村振兴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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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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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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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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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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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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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厅一(西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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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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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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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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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3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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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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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框架结构村民活动中心210平方米,组内道路砖砌排水沟4000米,串户路3955平方米,村内道路护坡挡墙5000立方米,2.太阳能灯50盏,分类垃圾箱40个,公厕建设60平方米,实施民居提升78户13650平方米:3.手工红糖加工作坊生产用房建设200平方米及配套设备,乡村旅居产业配套设施工坊建设两间共290平方米,新建佤族特色产业作坊生产用房建设3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新建佤族织锦产业作坊生产用房建设100平方米及开发,新建班母村乡村振兴运营中心建设200平方米,新建乡村旅居产业配套设施活动场地300平方米,新建农特产品销售房10间;项目总投资为999.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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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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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勐梭镇班母村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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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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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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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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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为牵头人,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法人印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保证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和合同谈判等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1.2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最多3家。
1.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4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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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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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能力及运营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状态。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运营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运营资源和良好的运营团队(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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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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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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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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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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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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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3)运营负责人:设置本项目专职负责人,在运营过程中负责落地实施,并与发包方保持连续且良好的沟通(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运营方提供)。
(4)拟派施工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5)设计及运营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委派。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提供即可);
3.信誉要求:
3.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且投标人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提供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的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新公司根据成立年份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并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失信信息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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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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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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