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800202600073001001
|
|
标段名称:
|
新抚镇2026年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3-25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09 08: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墨江)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2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新抚镇2026年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
(1)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各相关专业:平基、建筑、结构、钢结构、综合管网、安装、电气、给排水、工艺设计、弱电、绿化、室外附属工程等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工程施工:完成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等,包括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场地平整以及管线迁改等为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
(3)设备采购: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采购、安装、验收等工作(含防火门、垃圾热解成套设备、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送配电装置系统、动力配电箱、设备电控箱、照明配电箱、电力电缆、配管、配线、插座等)。
(4)其他:主导完成本项目需发生的相关工程验收等手续,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等有关服务。本项目是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发包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新抚镇新塘村丙向田组。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2.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的,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
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5.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2)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要提供。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