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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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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3010020250014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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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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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2025-2026学年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配送项目(自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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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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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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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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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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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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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开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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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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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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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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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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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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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食用油、面粉、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类、禽蛋、水果)、干调类等(凡列入学校食堂非准入食品的,不纳入采购之列。其他必要采购类别,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调整充实)采购、供应、配送服务;总预算约4760万元。(此预算价为预估价,最终结算价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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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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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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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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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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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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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的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小于等于2家)。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还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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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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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
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视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导入评标系统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其他资质: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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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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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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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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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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