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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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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3040020260001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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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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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华宁县“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子项:青龙镇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完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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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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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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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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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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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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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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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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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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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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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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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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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日处理量1000m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在线检测设备、配套的电器,电缆及所需用电设施(含安装)等内容的采购、安装、调试,并承担验收完毕后2年的免费运营(除水电费外保证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营的所有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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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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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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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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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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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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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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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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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商业信誉:(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以验证报告有效性,如审计报告未赋验证码,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情况说明,说明中应明确未赋码原因。若为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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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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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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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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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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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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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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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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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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