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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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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40020250035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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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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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山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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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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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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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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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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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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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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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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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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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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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91702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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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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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山风电场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的项目之一,规划总装机规模56.25MW。110kV大龙山~矣旧送出线路,起于110kV大龙山升压站,迄于110kV矣旧变,线路长约20km(华宁境内7.5km,澄江境内12.5km),110kV矣旧变进线段3.7km处T接预留位置。除110kV矣旧变终端塔(已建110DSn-15)采用双回路外,其余采用单回路架设,拟新建杆塔56基。导线除110kV矣旧变进线段3.7km采用JL/LB20A-240/3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外,其余采用JL/LB20A-185/3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24芯OPGW-80光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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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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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大龙山~矣旧送出线路,起于110kV大龙山升压站,迄于110kV矣旧变,线路长约20km(华宁境内7.5km,澄江境内12.5km),110kV矣旧变进线段3.7km处T接预留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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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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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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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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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两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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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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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B.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C.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D.具备承装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老证)或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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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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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线路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线路施工安全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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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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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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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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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及联合体投标人均需具提供)
3.1.2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A.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B.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C.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D.具备承装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老证)或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新证)。
3.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2.1设计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2.2线路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线路施工安全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以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均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执业资格证书(若有)、岗位资格证书(若有)、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及联合体投标人均需提供)
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联合体投标人均需提供)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4.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4.3 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4.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所递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上报至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投标人须对上述内容作出书面承诺。
注: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逐条对照上述信誉要求逐项作出书面承诺并确保其真实性。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需提供华宁县人社局或企业注册地人社局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投标人自行查询的“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劳动保障信用记录(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信用记录)(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两年的公司无需提供此证明,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作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书面承诺)。(查询期限在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两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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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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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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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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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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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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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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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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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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