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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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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10020250107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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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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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西翥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子项一:五华区西翥街道大村、东村、新民、厂口社区自来水入户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大村社区:1-8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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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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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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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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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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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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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标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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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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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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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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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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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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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内容:新建DN20-DN200管道28225m,水表793只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工作。
2.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本标段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并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及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2)采购部分:完成本标段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
(3)施工部分:根据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并完成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
(4)其他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料移交工作。
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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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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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西翥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子项一:五华区西翥街道大村、东村、新民、厂口社区自来水入户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大村社区:1-8组)的实施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大村社区:1-8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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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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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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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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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单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2)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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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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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专业不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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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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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负责人资格:为本单位人员;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证),且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证),且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注:施工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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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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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企业业绩不作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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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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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5.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为本单位人员。
注: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8.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A证),且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C证),且为本单位人员。
9.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由牵头人提供)。
10.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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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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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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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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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100202501074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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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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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西翥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子项一:五华区西翥街道大村、东村、新民、厂口社区自来水入户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厂口社区:界牌、半路街、中会、前会、上会、小村、朵村、高村、太平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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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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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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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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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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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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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标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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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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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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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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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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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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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内容:新建DN20-DN100管道84395m,泵站2座,水表2041只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工作。
2.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本标段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并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及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2)采购部分:完成本标段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
(3)施工部分:根据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并完成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
(4)其他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料移交工作。
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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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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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西翥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子项一:五华区西翥街道大村、东村、新民、厂口社区自来水入户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厂口社区:界牌、半路街、中会、前会、上会、小村、朵村、高村、太平哨)的实施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厂口社区:界牌、半路街、中会、前会、上会、小村、朵村、高村、太平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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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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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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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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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单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2)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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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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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专业不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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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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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负责人资格:为本单位人员;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证),且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证),且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注:施工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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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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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企业业绩不作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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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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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5.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为本单位人员。
注: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8.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A证),且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C证),且为本单位人员。
9.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由牵头人提供)。
10.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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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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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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