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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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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90020260007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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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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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商业局生活区等 11 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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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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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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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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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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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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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室一号(永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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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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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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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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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7.1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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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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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等所有工作,涵盖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小区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具体如下:
①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全套施工图设计(含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小区外衔接道路及各类管网、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全部相关设计)及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及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开展地形图测绘、原始地貌图测量等勘察测绘工作;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审图合格证;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派相关专业人员对本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设计与施工衔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归档等相关设计相关工作。
②材料采购部分:负责本项目施工所需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检验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场地硬化所需原材料、各类管网(污水、雨水、供水、燃气、电力、弱电等)及配套管件、消防栓、给排水检查井、电力检查井、道闸系统、自行车棚建设材料、文体休闲设施、垃圾回收设施、宣传栏、总图标识、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照明路灯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施工所需辅助材料等;所有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设计要求及项目建设规范,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确保材料、设备质量达标,配合相关检验检测工作,承担材料、设备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③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采购材料设备要求,做好本项目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基础设施(道路及场地硬化、各类管网改造、绿化改造、机动车停车位改造、消防栓及检查井安装等)、公共服务设施(大门翻新、道闸系统安装、自行车棚搭建、文体休闲等各类设施安装、宣传栏及标识设置等)、小区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道路改造及相关管网、消防、照明、安防、电力等配套设施施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工作;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含施工许可、验收备案等);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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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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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老旧小区改造(商业局生活区等 11 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涉及老旧小区 11 个,改造户数 2633 户,改造建筑 55 栋,93 个单元,建筑面积约 30.75 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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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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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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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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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同一职责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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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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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2)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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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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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新成立企业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实际缴纳月份为准(如设计项目负责人是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
2、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本次招标过程中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是指签订施工合同后,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业主还未出具完工证明材料的属于在建项目。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无在建项目承诺,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按弄虚作假相关规定处理)。并且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新成立企业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实际缴纳月份为准(如施工项目经理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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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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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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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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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全部工作的综合能力,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相关要求。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无被吊销、注销等异常情况(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往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1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新成立企业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实际缴纳月份为准(如设计项目负责人是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
3.2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本次招标过程中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是指签订施工合同后,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业主还未出具完工证明材料的属于在建项目。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无在建项目承诺,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按弄虚作假相关规定处理)。并且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新成立企业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实际缴纳月份为准(如施工项目经理是退休人员但未满65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
3.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新成立企业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实际缴纳月份为准(如施工技术负责人是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协议书即可)。
3.4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须满足招标公告附件“《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应根据其成立年限满足下列相应条件:①成立三年以上的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完整会计年度(即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按规定取得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或可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替代上述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②新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期间止,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同期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按规定取得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或可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替代上述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③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之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
特别规定: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在提供上述材料时,可免于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提供相关内容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开展相关审查,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规定处理。)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一时间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或提供承诺函(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开展相关审查,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规定处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一时间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或提供承诺函(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开展相关审查,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规定处理。)
5.4投标人工资支付记录良好,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一时间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或提供承诺函(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开展相关审查,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规定处理。)
5.5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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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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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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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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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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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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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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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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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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