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审批前公示

保山市发布时间:2025-06-10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平台
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 项目名称: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审批前

项目详情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现计划采购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租用场地须在一栋建筑内,环境适合作为办公场所,具备互联网等基础设施,提供地上停车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7年以来租用了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房产作为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租用后根据单位工作要求已完成了办公环境改造,办公场所一直使用良好。原合同约定的办公用房租赁期满,现计划开展下一年的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采购工作,为避免因再次装修、搬迁从而造成浪费财政资金,基于厉行节约的原则,申请向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本项目的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 第二条第(一)款:“7. 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1号楼15层

三、公示期限

2025-06-11至2025-06-17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园路81号

联系电话:0875-219101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2号

联系电话:0875-221604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电话:0875-214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