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大洼“中国化石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带核心项目(EPC+O)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禄丰市大洼中国化石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带核心项目
- 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5463.63万元(其中设计费149.0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额4799.92万元)。本次招标的建设规模和内容:①实施恐龙化石科普中心提升项目。对恐龙化石科普中心一层、二层、卫生间和建筑外部进行提升,将空间分为内部接待大厅、农产品展示区、化石研学科普大厅、平台几大功能分区,建筑面积895.51平方米;②建设恐龙化石科普中心的室外场地,包括公共卫生间、赶集场地、停车场恐龙化石科普中心广场、特色展销摊位、后侧砖砌挡墙工程,建设用地面积4600.06平方米;③建设恐龙化石科普中心至社区步道,包括场地整理、景观沟、游道、汀步石、绿化、植草砖植草内容,建设场地面积2658.23平方米;④建设现大洼小学至社区道路的排水沟,村内石拱桥沟和排洪大沟涵管,建设沟长251米;⑤实施恐龙研学中心建设项目:将闲置的大洼小学资产盘活打造为恐龙研学中心,包括现有教学楼、教师住宿楼、食堂、公共卫生间四栋建筑的提升改造和室外场地的提升改造,总用地面积6591.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39.45平方米;⑥实施乡村旅居民宿示范项目:将村集体合作社租用的10户村民宅基地打造为乡村旅居民宿样板;⑦建设精品乡村研学综合体。在大洼社区西侧空地上建设一集住宿、餐饮、研学会议为一体的精品乡村研学综合体,建设总用地面积2262.33平方米,建筑面积2343.33平方米;⑧建设恐龙化石科普中心、1#恐龙挖掘地、2#恐龙挖掘地、费孝通研学站点、杨钟健研学站点的研学线路步道,建设用地2513.42平方米;⑨建设项目区内146座路灯休憩点;⑩在项目研学环线建设3座智慧旅游公厕;⑪建设恐龙奇遇园,包括1#、2#恐龙化石发掘地提质改造、费孝通研学站点、杨钟健研学站点建设,建设面积6305.15平方米。23922c7e-7278-48fa-beab-5b5804c7492d
- 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及建成后的运营。(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满足设计的地形图测绘、专家咨询;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配备设计代表提供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及涉及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及专家咨询费用(若有))及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3)运营部分工作内容包含: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展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为本项目提供以运营的需求为导向,聚焦于符合市场发展的业态专业设计和服务;②运营方负责统筹运营项目资金计划、建设时序;③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范围内运营服务、经营性项目及活动策划;④运营需要的其他全部工作。(4)运营期限及合作方式:①本项目试运营期1年,运营期5年,运营期满,根据运营成效,原中标运营单位享受优先续签运营合同的权利。②项目建成后,中标方中的运营单位作为本项目的运营主体;招标人不参与日常运营管理,不承担项目运营亏损。项目试运营期,按建设单位投入审计认定的建安工程费的1.2%缴纳投资收益。运营期,建设单位的投资收益=投标人投标运营期投资收益率×审计认定的建安工程费;中标方的运营单位须每年向建设单位缴纳投资收益。(5)运营投资:为了达到项目预期运营效果,运营主体分两期投资:试运营期至少投入2000万元,实现投产运营(包括物资采购、品牌选塑、土地流转等);正式运营期投入6000万元,增强运营效果。(6)若原运营单位与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后,运营单位移交建设单位的标准为:满足工程验收的质量标准及相应设施设备正常的使用要求。运营合同解除后,运营方全部投入归建设单位所有。(7)中标方的运营单位运营期的违约责任:中标方的运营单位在运营期内提出无法按建设单位要求投入资金或在运营期内提出无法运营的,中标方的运营单位须赔偿建设单位800万元。(运营单位需提供违约责任承诺书)(8)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有权根据项目需求和条件变化,对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作出调整、修改或取消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禄丰市大洼“中国化石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带核心项目(EPC+0)(二次招标)23922c7e-7278-48fa-beab-5b5804c7492d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23922c7e-7278-48fa-beab-5b5804c7492d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463.63万元(其中设计费149.0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额4799.92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8
项目详情
禄丰市大洼“中国化石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带核心项目(EPC+O)招标计划
基本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禄丰市大洼“中国化石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带核心项目(EPC+O) | ||
| 项目行政主管地区: | 禄丰县 | 入场登记部门: | 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999.72 |
| 招标人: | 禄丰市金山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人: | 邱老师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308786930 | 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0-17 00:00 |
| 招标范围: |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满足设计的地形图测绘、专家咨询;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配备设计代表提供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及涉及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及专家咨询费用(若有)]及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式等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运营部分工作内容包含:项目具备运营条件后,提供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为本项目提供以运营的需求为导向,聚焦于符合市场发展的业态专业设计和服务;②运营方负责统筹运营项目资金计划、建设时序;③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范围内运营服务、经营性项目及活动策划;④负责与招标人签订运营协议,按时缴纳投资收益。 (4)运营期限及合作方式:①本项目运营期限5年,运营期满,根据运营成效,原中标运营单位享受优先续签运营合同的权利。②项目建设期两年,试运营期自项目具备运营条件到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从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运营期(运营期限5年)。③项目建成后,中标方中的运营单位作为本项目的运营主体;招标人不参与日常运营管理,不承担项目运营亏损。项目投入运营后,招标人按每年不低于投入资金的3%获取收益,具体以运营合同商定内容为准。 (5)运营投资:为了达到项目预期运营效果,运营主体分三期投资:试运营期投入2000万元,实现投产运营(包括物资采购、品牌选塑、运营人员成本、土地流转等等);正式运营期投入6000万元,增强运营效果。 (6)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有权根据项目需求和条件变化, 对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作出调整、修改或取消。 | ||
| 备注: |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1 | 禄丰市大洼“中国化石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带核心项目(EPC+O) | 4999.72 |
招标计划表
|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 1 | 楚雄州依法必须招标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示表(2).pdf | 2025-09-26 16:34:39 |
| 2 |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审批禄丰市大洼“中国化石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带核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 2025-09-19 10:0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