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 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 规模: 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对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东二环以东、石虎关立交东北,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日处理规模15万m³/d。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厂老旧设施设备更预处理工艺段老旧粗细格栅、细格栅、精细格棚、刮砂机、砂水分离器、皮带输送机进行更新改造;对生反区剩余污泥泵、推流器、各区域回流泵进行更新改造,对污泥系统的老旧脱水机、污泥切割机、进泥泵、泥饼泵、自控药备系统进行更换改造;工厂深度处理工艺段膜组件使用年限长、老化断丝严重、故障率高、严重影响生产水质水量、急需更换;(2)工厂老旧信息系统更新改造部分:对工厂自控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对自控系统故障、老旧硬件进行更换改造,对自控系完善,提升自控系统适宜性及高效性;(3)工厂老旧仪器、仪表更新改造:对工厂老旧进水流量计、电动执行器、液位计、出口COD仪、等水质仪表进行更新改造,以保证采集数据及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14250万元,暂估工程费约13279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监理费约317.30万元(此金额暂按未考虑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比估算),上述金额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政府部门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754910b0-85da-4480-a743-9935a65eed08 ; 1.1建设规模: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对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东二环以东、石虎关立交东北,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日处理规模15万m³/d。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厂老旧设施设备更预处理工艺段老旧粗细格栅、细格栅、精细格棚、刮砂机、砂水分离器、皮带输送机进行更新改造;对生反区剩余污泥泵、推流器、各区域回流泵进行更新改造,对污泥系统的老旧脱水机、污泥切割机、进泥泵、泥饼泵、自控药备系统进行更换改造;工厂深度处理工艺段膜组件使用年限长、老化断丝严重、故障率高、严重影响生产水质水量、急需更换;(2)工厂老旧信息系统更新改造部分:对工厂自控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对自控系统故障、老旧硬件进行更换改造,对自控系完善,提升自控系统适宜性及高效性;(3)工厂老旧仪器、仪表更新改造:对工厂老旧进水流量计、电动执行器、液位计、出口COD仪、等水质仪表进行更新改造,以保证采集数据及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14250万元,暂估工程费约13279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监理费约317.30万元(此金额暂按未考虑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比估算),上述金额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政府部门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1.2技术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 现行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保证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2招标范围:完成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审计阶段、工程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以监理合同约定及招标人委托的为准。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起计
- 范围: 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1.1建设规模: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对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东二环以东、石虎关立交东北,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日处理规模15万m³/d。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厂老旧设施设备更预处理工艺段老旧粗细格栅、细格栅、精细格棚、刮砂机、砂水分离器、皮带输送机进行更新改造;对生反区剩余污泥泵、推流器、各区域回流泵进行更新改造,对污泥系统的老旧脱水机、污泥切割机、进泥泵、泥饼泵、自控药备系统进行更换改造;工厂深度处理工艺段膜组件使用年限长、老化断丝严重、故障率高、严重影响生产水质水量、急需更换;(2)工厂老旧信息系统更新改造部分:对工厂自控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对自控系统故障、老旧硬件进行更换改造,对自控系完善,提升自控系统适宜性及高效性;(3)工厂老旧仪器、仪表更新改造:对工厂老旧进水流量计、电动执行器、液位计、出口COD仪、等水质仪表进行更新改造,以保证采集数据及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14250万元,暂估工程费约13279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监理费约317.30万元(此金额暂按未考虑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比估算),上述金额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政府部门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1.2技术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 现行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保证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2招标范围:完成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审计阶段、工程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以监理合同约定及招标人委托的为准。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起计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754910b0-85da-4480-a743-9935a65eed08资金来源:国资%自筹100.0%贷款%外资%754910b0-85da-4480-a743-9935a65eed08建设规模: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对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东二环以东、石虎关立交东北,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日处理规模15万m³/d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5
- 开标时间: 2025-09-23
项目详情
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拟招标计划表(变更)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盖章):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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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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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对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东二环以东、石虎关立交东北,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内,日处理规模15万m ³ /d 。主要改造内容为:工厂老旧设施设备更新,工厂老旧信息系统更新改造,工厂老旧仪器、仪表更新改造等,以保证采集数据及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项目估算总投资14250万元,暂估工程费约11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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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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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招标方式 |
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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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
完成 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
估算监理费约 279.53万元 |
公开招标 |
2025 年07月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 、建设规模:详见项目概况。 2 、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设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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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招标计划编号:GCJH202502200005的“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于2025年02月20日发布了招标计划, 现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需要关联具体项目的招标计划编号,故对原招标计划中的内容做如下变更: (1)序号:由原“3”变更为“1”。 (2)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由原“2025年03月”变更为“2025年07月。”。 2. 本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投资项目备案证,资金为企业自筹。 3.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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