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 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 规模: 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对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张官营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内,日处理规模6万m³/d。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厂老旧设施设备更新部分:对工厂预处理工艺段老旧进水泵、粗细格栅、砂水分离器进行更新改造,对生反区老旧搅拌器、推流器、曝气盘、回流泵进行更新改造,对老旧曝气风机、膜吹扫风机、MBR膜组器、产水泵、真空泵进行更新改造,对污泥系统的老旧污泥螺杆泵、脱水离心机进行更新改造;(2)工厂老旧信息系统更新改造部分:对工厂自控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对自控系统故障、老旧硬件进行更新,对自控系统软件进行升级完善,提升自控系统适宜性及高效性;(3)工厂老旧仪器、仪表更新改造:对工厂压力传感器仪表、液位计、浊度仪、污泥浓度计等水质仪表进行更新改造,以保证采集数据及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9550万元,暂估工程费约7640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监理费约199.84万元(此金额暂按未考虑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比估算),上述金额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政府部门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9b8eae5c-94c9-4735-868d-e9d8f1360514 ; 1.1建设规模: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对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张官营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内,日处理规模6万m³/d。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厂老旧设施设备更新部分:对工厂预处理工艺段老旧进水泵、粗细格栅、砂水分离器进行更新改造,对生反区老旧搅拌器、推流器、曝气盘、回流泵进行更新改造,对老旧曝气风机、膜吹扫风机、MBR膜组器、产水泵、真空泵进行更新改造,对污泥系统的老旧污泥螺杆泵、脱水离心机进行更新改造;(2)工厂老旧信息系统更新改造部分:对工厂自控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对自控系统故障、老旧硬件进行更新,对自控系统软件进行升级完善,提升自控系统适宜性及高效性;(3)工厂老旧仪器、仪表更新改造:对工厂压力传感器仪表、液位计、浊度仪、污泥浓度计等水质仪表进行更新改造,以保证采集数据及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9550万元,暂估工程费约7640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监理费约199.84万元(此金额暂按未考虑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比估算),上述金额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政府部门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1.2技术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 现行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保证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2招标范围:完成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审计阶段、工程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以监理合同约定及招标人委托的为准。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起计
- 范围: 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1.1建设规模: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对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张官营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内,日处理规模6万m³/d。主要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厂老旧设施设备更新部分:对工厂预处理工艺段老旧进水泵、粗细格栅、砂水分离器进行更新改造,对生反区老旧搅拌器、推流器、曝气盘、回流泵进行更新改造,对老旧曝气风机、膜吹扫风机、MBR膜组器、产水泵、真空泵进行更新改造,对污泥系统的老旧污泥螺杆泵、脱水离心机进行更新改造;(2)工厂老旧信息系统更新改造部分:对工厂自控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对自控系统故障、老旧硬件进行更新,对自控系统软件进行升级完善,提升自控系统适宜性及高效性;(3)工厂老旧仪器、仪表更新改造:对工厂压力传感器仪表、液位计、浊度仪、污泥浓度计等水质仪表进行更新改造,以保证采集数据及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9550万元,暂估工程费约7640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监理费约199.84万元(此金额暂按未考虑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比估算),上述金额均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或政府部门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1.2技术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 现行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保证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2招标范围:完成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审计阶段、工程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以监理合同约定及招标人委托的为准。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起计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9b8eae5c-94c9-4735-868d-e9d8f1360514资金来源:国资%自筹100.0%贷款%外资%9b8eae5c-94c9-4735-868d-e9d8f1360514建设规模: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对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张官营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内,日处理规模6万m³/d
项目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500701001001 |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
| 工程类型: | 监理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46244) |
| 发布时间: | 2025-09-28 17:00:00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405-530103-04-02-393497 |
| 中标人: | 云南恒丰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人代码: | 91530000709707783N |
|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 下浮53.00% |
| 中标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起计) |
| 项目经理: | 李海春 |
| 备注说明: |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下浮A%,且A>50(不含50),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做要求,未对技术负责人资格及业绩做要求。 3、本项目无否决投标情况。 4、评标委员会成员: 李萍(组长) 广徕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杨承林 云南省玉溪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李玉峰 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王恒相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何国华 云南贵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李文东(招标人代表) 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周鑫(招标人代表) 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