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一期
- 概况: GZFCG2024-23857项目名称: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一期)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490000最高限价(如有):14900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一期)设备一批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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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4-24018 二、项目名称: 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 供应商名称: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仰桥路18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91.34000 中标价(元):14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 供应商名称: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二氧化硫分析仪等 品牌(如有):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规格型号:LGH-210等 数量:1台 单价:20.25万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 赵奇慧,王波,梁永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2015}299号文,代理服务费为:17331元(大写:壹万柒仟叁佰叁拾壹圆整)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