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期
- 概况: GZFCG2025-29089项目名称: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650000.00(元)最高限价:10650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设备、系统到货;60日历日内硬件系统的部署完成;30日历日内系统联调上线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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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5-29089 二、项目名称: 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次 供应商名称: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仰桥路18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77.54048 中标价(元):998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次 供应商名称: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等 品牌(如有):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规格型号:LGH-210、LGH-220、LGH-230等 数量:5台、5台、5台等 单价:18.20万元、20.40万元、19.80万元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那曲市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期)第三次 索朗群宗;王清勇;贡桑多吉;郭庆;王之柱;郭景婵;王真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2015}299号文,代理服务费为:86912元(大写:捌万陆仟玖佰壹拾贰圆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