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那曲市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项目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那曲市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新建教辅用房2149.86平方米、附属工程包括原建筑拆除1032.35平方米、室外长度硬化510平方米、路面恢复252平方米、挖填土方工程1项、绿化工程444.27平方米、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室外暖通各1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17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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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6172001)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6172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那曲市教育局(那曲市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教学及辅助用房2040㎡及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
新建教辅用房2149.86平方米、附属工程包括原建筑拆除1032.35平方米、室外长度硬化510平方米、路面恢复252平方米、挖填土方工程1项、绿化工程444.27平方米、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室外暖通各1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资质, 近三年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贰级(含贰级)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 获取时间: 2023-06-26 00:00 -- 2023-07-01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那曲市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7-17 09: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那曲市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 开标时间: 2023-07-17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需办理CA锁,办理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即不见面开标大厅, 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7.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根据藏建招 【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4本项目执行“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藏建市管〔2022〕155号) ”文件。 7.5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6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委办〔2019〕9号) 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 (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 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7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藏建市管[2019]38号) 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藏建市管【2020】1号) 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8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9 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类执业资格人员 (项目负责人) 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际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且合法有效;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 (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 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7.10 根据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且合法有效。 7.1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网站上有 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7.12本项目执行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那曲市房建市政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规定。( 1、凡是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那曲房建市政类项目全部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2、请各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取消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现场核验原件工作,评标专家评审工作严格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内容为准。3、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 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