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人民体育馆围墙及附属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那曲市人民体育馆围墙及附属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项目地址: 那曲市人民体育馆2.4建设规模:新建羽毛球馆1734.32平方米,门卫值班室113.16平方米,公共卫生间102.5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室外总平及设备购置等
- 规模: 新建羽毛球馆1734.32平方米,门卫值班室113.16平方米,公共卫生间102.5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室外总平及设备购置等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那曲市人民体育馆围墙及附属建设项目EPC总承包:2.1项目名称:那曲市人民体育馆围墙及附属建设项目EPC总承包2.2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54340012.3建设地点:那曲市人民体育馆2.4建设规模:新建羽毛球馆1734.32平方米,门卫值班室113.16平方米,公共卫生间102.5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室外总平及设备购置等 ;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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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人民体育馆围墙及附属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5434001)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人民体育馆围墙及附属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5434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体育彩票公益金,招标人为那曲市教育局(那曲市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羽毛球馆1734.32平方米,门卫值班室113.16平方米,公共卫生间 102.5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室外总平及设备购置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人民体育馆围墙及附属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1 项目名称:那曲市人民体育馆围墙及附属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5434001
2.3 建设地点:那曲市人民体育馆
2.4 建设规模:新建羽毛球馆1734.32平方米,门卫值班室113.16平方米,公共卫生间 102.57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室外总平及设备购置等。
2.5 招标范围: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计划工期:12个月。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 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人民体育馆围墙及附属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拟派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 1 月至今)至少提供1个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提供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划分,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关业绩)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9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按藏建市管〔2018〕27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人民体育馆围墙及附属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获取时间: 2026-02-09 00:00 -- 2026-02-14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那曲市人民体育馆围墙及附属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6-03-10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那曲市人民体育馆围墙及附属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 2026-03-10 10: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超过规定时间(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8.2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在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无欠薪证明”,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供至招标人”。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6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7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8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8.9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