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江达县嘎通村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昌都市江达县嘎通村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
- 项目地址: 昌都市江达县
- 规模: 新建智能立体停车库1733.82平方米,包含车库传动系统、车库控制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电力系统及配套PLC自动化控制系统
- 范围: 昌都市江达县嘎通村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2.2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5621001;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2.4项目规模:新建智能立体停车库1733.82平方米,包含车库传动系统、车库控制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电力系统及配套PLC自动化控制系统 ; 该项目相对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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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江达县嘎通村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昌都市江达县嘎通村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招标由江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2026】17号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西藏国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昌都市江达县嘎通村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 2.2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5621001;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规模:新建智能立体停车库1733.82平方米,包含车库传动系统、车库控制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电力系统及配套PLC自动化控制系统。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范围:该项目相对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项目地点:昌都市江达县; 2.7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2.8建设工期:27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最新的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13.83.27:8010/#/index)注册并提供网站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2月11日00时00分至2026年2月16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的相关材料,均不需提供。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 7.1、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7.2、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除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再将施工员、质量员、劳务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 7.5、中标单位须按照《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全面落实廉政协议制度的通知》藏建市管函 〔2022〕262号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7.6、投标单位须在最新的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13.83.27:8010/#/index)注册。7.7、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嘎通街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7389051994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国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昂曲一期 联 系 人:唐工 联系电话:18189958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