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消防救援总队林芝支队特勤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平安路)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西藏消防救援总队林芝支队特勤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平安路项目
- 项目地址: 林芝市巴宜区平安路99号
- 范围: 新建特勤消防站3469.60平方米;硬化工程432.97平方米、绿化工程151.80平方米以及总体电气及给排水工程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1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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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消防救援总队林芝支队特勤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平安路)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消防救援总队林芝支队特勤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平安路) (项目名称)已由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林发改投资〔2023〕1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1400万,市政府投资170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新建特勤消防站3469.60平方米;硬化工程432.97平方米、绿化工程151.80平方米以及总体电气及给排水工程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3建设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平安路99号。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冬季工期顺延)。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3年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11月9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报名网址 )关注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3 年11月9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2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1、①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使用制作电子标书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②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及电子文档及投标函。 ③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资料必须清晰)。 ④发起解锁后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锁;(各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平安路99号 地 址: 林芝市永久梦想小镇11栋3单元201,202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堃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 0894-5823538 电 话: 1898994561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2023 年 11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