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巴青县梅帕塘水库佛教白塔防护工程
- 项目地址: 那曲市巴青县
- 规模: 将塔基周围场地采用开挖料回填至4127.5m高程形成一方形平台,长55.0m,宽45.0m
-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14
项目详情
|
巴青县梅帕塘水库佛教白塔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青县梅帕塘水库佛教白塔防护工程已由西藏巴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2023〕2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巴青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市巴青县。 2.2建设规模:将塔基周围场地采用开挖料回填至4127.5m高程形成一方形平台,长55.0m,宽45.0m。白塔基础设置双排固结灌浆,布置大理石护栏220m,塔基钢筋骨架铅丝石笼护坡220m;索曲边坡防护58.5m;混凝土路382.0m。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水利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提供网络截图。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4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4日。 5.2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9.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9.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9.4其他: 1.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交易规程(试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试行)〉和相关流程图(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保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因投标人原因,投标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未显示”在线”状态的投标人,将视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以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由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递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青县人民政府 地 址:巴青县县城 邮 编:852100 联系人:旦增扎巴 电 话:1788806500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金盾苑小区5-1商铺 邮 编:850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891-6957238 2023年08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