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队站接警中心及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新建队站接警中心及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
- 概况: GZFCG2026-31298项目名称:新建队站接警中心及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07517.90最高限价(如有):607517.90本工程概况: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新建队站接警中心及会议室装修改造,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2
项目详情
|
新建队站接警中心及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队站接警中心及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6日 09时5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6-31298 项目名称:新建队站接警中心及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7517.90 最高限价(如有):607517.90 本工程概况: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新建队站接警中心及会议室装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工程地点: 拉萨市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6年02月02日 23时59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09时5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09时5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磋商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5.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xizang.gov.cn/ )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 )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6.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可以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xizang.gov.cn/ )——服务中心的《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视频》。 7.本项目落实“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四。 8.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