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二)二次采购公告

西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5-05-23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食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二
  • 概况: GZFCG2025-26824项目名称:食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二)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860000.00(元)最高限价:4860000.0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31

项目详情

食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二)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食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二)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6日 09时5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26824

项目名称:食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二)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60000.00(元)

最高限价: 486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落实:供应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31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6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未处于《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投标供应商应于2021年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供应商应应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执行。 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 )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 )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8.本招标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人应在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工作。若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开放解密后6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 址: 拉萨市林廓北路27号食品安全检测楼

联系方式: 13908916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城关区慈松林文成公主西藏文化旅游园区3650众创空间三楼

联系方式: 13889081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桂女士

电  话: 1388908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