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业务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业务抽检项目
- 范围: 工程主体结构检测鉴定、进场所有原材料抽检、地基及质量检测、协助事故调查、应急处突,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资料归档保存、辅助检测行业 巡查、推动行业 自律等,以及与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其他伴随服务,具体
- 概况: GZFCG2026-31894项目名称: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业务抽检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000000.00(元)最高限价:采购需求:为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2026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方辅助抽检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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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业务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业务抽检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30日 09时5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6-31894 项目名称:房屋市政工程质量业务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为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2026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方辅助抽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主体结构检测鉴定、进场所有原材料抽检、地基及质量检测、协助事故调查、应急处突,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资料归档保存、辅助检测行业巡查、推动行业自律等,以及与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年度签订合同后至下年度完成新一轮的招标并签订合同前;单个工程项目检测工作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2.检测单位应按西藏自治区住建厅(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规定加入智慧化平台;3.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具有其中5项及以上①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质量检测、②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工程检测、③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④钢结构工程检测、⑤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⑥建筑节能检测、⑦道路工程检测、⑧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⑨市政工程材料检测);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5.投标人注册地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外的还须按相关规定已完成备案;6.符合《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00时00分 至 2026年03月16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30日 09时5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单位需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相关要求办理 CA 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要求为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可不派代表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但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因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流程,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体上告知。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政府采购网。 4. 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5.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单位最多可以中一个标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