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泗桥镇集镇绿化景观综合改造和咸安区107国道汀泗桥段绿化提升工程(EPC)汀泗桥镇集镇绿化景观综合改造和咸安区107国道汀泗桥段绿化提升工程(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XAZX-202109SZ-014001001)

咸安区发布时间:2021-10-04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汀泗桥镇集镇绿化景观综合改造和咸安区107国道汀泗桥段绿化提升工程EPC标段编号
  • 公示开始时间: 2021-10-05
  • 公示结束时间: 2021-10-08

项目详情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AZX-202109SZ-014001001
一、招标概况
汀泗桥镇集镇绿化景观综合改造和咸安区107国道汀泗桥段绿化提升工程(EPC)汀泗桥镇集镇绿化景观综合改造和咸安区107国道汀泗桥段绿化提升工程(EPC)于2021年09月08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09月30日在咸安区1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1年09月3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林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 96.6 96.7 96.9
投标报价备注 建安费报价:以最新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定额标准来进行投资财评和工程竣工决算,确定的工程建安费的96.6%,设计费报价:以发改价格部门最新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计算收费额的49.5%;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与容海川城乡规设计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建安费报价:以最新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定额标准来进行投资财评和工程竣工决算,确定的工程建安费的96.7%,设计费报价:以发改价格部门最新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计算收费额的49.6%; 航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城科泽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建安费报价:以最新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定额标准来进行投资财评和工程竣工决算,确定的工程建安费的96.9%,设计费报价:以发改价格部门最新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计算收费额的49.8%; 林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质量(如有) 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一次性通过验收 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120 120 12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刘新建 黄桂平 李英灿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闽2352011201137186 赣 236090905844 赣 236131320721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05日至2021年10月08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03号
联系人:毛雯
电话(传真):1350864417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香缇郡1栋B座6楼
联系人: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8671504455
3.行业主管部门:咸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咸安区金桂路99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传真):0715-8318938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咸安区金桂路99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传真):0715-831333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1年10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