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庙背至阳春园公路工程(EPC)(TSZX-202508GL-553001001)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通山县庙背至阳春园公路工程
- 项目地址: 通山县隐水村
- 规模: 该公路全长26.7公里,路基宽10米,路面宽8.5米,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隐水村、和平村 ; 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核准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 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隐水村、和平村 建设规模:该公路全长26.7公里,路基宽10米,路面宽8.5米,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7
项目详情
通山县庙背至阳春园公路工程 ( 项目名称 ) 通山县庙背至阳春园公路工程( EPC )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8GL-553001001
本招标项目 通山县庙背至阳春园公路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关于核准通山县庙背至阳春园公路工程的通知(通发改审批〔 2025 〕 196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山县建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自筹: 520000000 元 (占比: 100 % ) ,招标人为 通山县建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咸宁市启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山县隐水村、和平村 。
建设规模: 该公路全长 26.7 公里,路基宽 10 米,路面宽 8.5 米,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 60km/h 。改造隐水洞至和平村段实施路面翻新工程,新建和平村至庙背段路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在项目核准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备案证和规划总平图范围内的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地下管网的成果复核及应用等全面负责。 具体分述如下:( 1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后期服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 ( 2 )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 3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编制竣工结算文件; ( 4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 。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 年 9 月 30 日 。
合同估算价: 504786700.00 元 。
2.3 其他: 最高限价 50478.67 万元,其中: 建安工程费 46146.46 万元,设计费 842.6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013.41 万元,预备费 2476.19 万元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 2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施工、设计资质条件:①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 ( 公路 ) 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②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且注册于该公司。③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 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3 )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 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8 月 6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已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2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 )其他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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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通山县建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咸宁市启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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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 313 号(交通运输局 8-13 ) |
地 址: 通山县兴业街与沿河北路交叉口东北 200 米(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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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437600 |
邮 编: 43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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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程女士 |
联 系 人: 彭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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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3669088246 |
电 话: 18934697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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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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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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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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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 月 05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 (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