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标段一:咸安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XAZX-202302QT-003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咸安区发布时间:2023-02-06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安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标段一
  • 项目地址: 以咸安区为单元,整区推进,重点在杨堡河流域
  • 规模: 双溪桥镇九彬村新建生态鸡舍一栋1400㎡;双溪桥镇杨堡村新建阳光玻璃大棚一栋2688㎡;马桥潜山村新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环境改造;双溪桥镇高铺村新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双溪桥镇九彬村建设生态村湾;在汀泗桥镇黄荆塘村建设茶园滴灌设施。其他
  • 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咸安区,涉及九彬村、杨堡村、高铺村、潜山村、黄荆塘村等5个村。主要包括高铺村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黄荆塘村生态茶园喷滴灌溉工程、徐家湾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杨堡示范基地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标段划分:标段一:咸安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02合同估算价:213.85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28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标段一:咸安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XAZX-202302QT-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302QT-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19]99号、咸发改审批[202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以咸安区为单元,整区推进,重点在杨堡河流域、汀泗河流域、淦河流域、西凉湖流域等相应村镇。 建设规模:双溪桥镇九彬村新建生态鸡舍一栋1400㎡;双溪桥镇杨堡村新建阳光玻璃大棚一栋2688㎡;马桥潜山村新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环境改造;双溪桥镇高铺村新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双溪桥镇九彬村建设生态村湾;在汀泗桥镇黄荆塘村建设茶园滴灌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咸安区,涉及九彬村、杨堡村、高铺村、潜山村、黄荆塘村等5个村。主要包括高铺村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黄荆塘村生态茶园喷滴灌溉工程、徐家湾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杨堡示范基地污水收集和治理工程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标段一:咸安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02 合同估算价:213.8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1.2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 安区农业 农村局
代理机构:
湖北泉盛 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
金桂路2 3号
地址:
咸宁市国 际大厦A 座19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张工、陈工
电话:
19972917697
电话:
18507249996、1998660199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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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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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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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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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3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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