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新质生产力发展创新孵化基地项目EPC(CYZX-202506FJ-527001001)招标公告

崇阳县发布时间:2025-06-20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崇阳新质生产力发展创新孵化基地项目
  • 项目地址: 崇阳县经济开发区丰日大道北侧
  • 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其中科创孵化中心30000平方米、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0000平方米、产业转型示范基地1500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用房7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8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暖通、消防等基础设施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阳县经济开发区丰日大道北侧 ; 招标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其中科创孵化中心30000平方米、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0000平方米、产业转型示范基地1500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用房7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8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暖通、消防等基础设施;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的申请报告(可研)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完成并配合业主方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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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新质生产力发展创新孵化基地项目 EPC ( 项目名称 ) 崇阳新质生产力发展创新孵化基地项目 EPC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YZX-202506FJ-52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阳新质生产力发展创新孵化基地项目 EPC ( 项目名称 ) 已由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关于崇阳新质生产力发展创新孵化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字〔 2025]9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崇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湖北崇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鸿泰致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崇阳县经济开发区丰日大道北侧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 100000 平方米,其中科创孵化中心 30000 平方米、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40000 平方米、产业转型示范基地 15000 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用房 7000 平方米、地下停车场 8000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暖通、消防等基础设施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项目总建筑面积 100000 平方米,其中科创孵化中心 30000 平方米、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40000 平方米、产业转型示范基地 15000 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用房 7000 平方米、地下停车场 8000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暖通、消防等基础设施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的申请报告(可研)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完成并配合业主方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①根据委托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按照本项目申请报告(可研),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②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 7 30

合同估算价: 463665200.00

2.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设计单位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 包括联合体投标各方 ) 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不得超过 3 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任一单位,只能参加一次设计或者施工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一个投标人的企业。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满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则无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 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 025 6 20 23 59 2025 6 25 23 59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7 11 9 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1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 、行业监管部门名称: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崇阳县住建大厦 9 联系电话: 0715-3391001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崇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鸿泰致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址: 崇阳县天城镇金城大道 9

址: 崇阳县天城镇崇阳大道 211 号兴业大厦 2

编: 437500

编: 4375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王工

话: 18186472490

话: 15272707569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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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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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2025 6 20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