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潜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EPC(SZZX-202507SZ-538001001)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宁市潜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 项目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与孟养浩东路交汇处,淦河东岸
- 规模: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项目用地面积73791.25m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与孟养浩东路交汇处,淦河东岸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采购的模式进行建设,具体范围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的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各种变更设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9
项目详情
咸宁市潜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 项目名称 ) 咸宁市潜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EPC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507SZ-538001001
本招标项目 咸宁市潜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 项目名称 ) 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咸发改审批【 2025 】 105 号 / 关于咸宁市潜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香城泉都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政府专项债 券 和单位自筹 (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咸宁香城泉都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与孟养浩东路交汇处,淦河东岸 。
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项目用地面积 73791.25m ²。新建公厕、配电房及机房 1578.34m ² ; 新建游客集散分中心停车场 13063m ² ( 共计设置停车位 292 个,其中充电车位 52 个 ) ;景区内道路提升改造及新建道路等基础配套 2341m( 含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景区内道路、景区内步行道及地下管网 ); 景区林相治理和游客驿站营地 43000m ² ; 改造提升旅游服务基础配套设施 ( 含景区标识系统、安防监控及环卫设施、路灯照明、滨水及消防设施等 )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采购的模式进行建设,具体范围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的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各种变更设计 。 2 、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工程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相关材料、设备等 。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108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 年 8 月 。
合同估算价: 9736.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9006.03 万元,设计费: 181 万元,预备费:549.68万元 。
2.3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和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政专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资质 。(3)施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5)拟派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资质, /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 不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4) 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
3. 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已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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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咸宁香城泉都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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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咸宁市温泉孟养浩东路 15 号 |
地 址: 咸宁市塘角路南侧(星晨花园) 2 幢 2 单元 1 层 10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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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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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李工 |
联 系 人: 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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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15-8895279 |
电 话: 0715-810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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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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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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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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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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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25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 (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