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标段一改造工程)(SZZX-202511QT-603001001)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标段一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咸宁市城区
- 规模: 本项目拟对长安大道林业局门口、长安大道福星城掉头点、金桂路中心医院门口掉头点等关键交通节点开展改造
- 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咸宁市城区;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长安大道林业局门口、长安大道福星城掉头点、金桂路中心医院门口掉头点等关键交通节点开展改造 ; 完成对长安大道林业局门口、长安大道福星城掉头点、金桂路中心医院门口掉头点等关键交通节点开展改造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5
项目详情
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标段一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511QT-603001001
本项目 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5】11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公安局 ,招标人为 咸宁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国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宁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标段一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 咸宁市城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对长安大道林业局门口、长安大道福星城掉头点、金桂路中心医院门口掉头点等关键交通节点开展改造。包括 : 清除原有道路标线 1622.6m 并重新施划新标线 3297.7m ;铺装彩色陶瓷颗粒路面 264.5m ;增设交通指示标牌 24 块、违停抓拍球机 3 台,调整护栏位置 268m; 迁移区间测速设备 1 套。对城区部分道路交叉口安装倒计时器 48 套、违停球 10 套、人脸卡口相机 15 台、补光灯 45 台 ; 车辆路况观测移动摄像头 4 套;路口全景摄像机 5 套 ; 补装 34 套电警 / 卡口、 8 套智能终端,更换 6 套镜头,交通安全宣传设施建设 。
2.2 招标范围: 完成对长安大道林业局门口、长安大道福星城掉头点、金桂路中心医院门口掉头点等关键交通节点开展改造。(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1 月 。 合同估算价: 3583773.82 元 其他: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或者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项目部分预留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其它: _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咸宁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 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 00 : 00 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 2 4 : 00 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下同 ) ,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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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咸宁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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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咸宁市淦河大道 18 号 |
地 址: 咸宁市黄畈村三组长安大道 218 号 2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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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43700 |
邮 编: 4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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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夏主任 |
联 系 人: 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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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15-8139158 |
电 话: 1880724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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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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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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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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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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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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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2 1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