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 (CYZX-202511QT-596001001)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崇阳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项目地址: 崇阳县天城镇
- 规模: 本次项目主要对天城镇蛤蟆石村、鹿门铺村鹿门铺;谢家坳村艾家畈、长田畈湾浮溪桥村赊当周家湾;青山镇青山镇吴城村舒家湾,塘桥村十、十一组,四、十二组等6个村10个湾进行污水收集提升改造,其中蛤蟆石村分散处理污水101户、鹿门铺村鹿门铺52户居民及鹿门铺小学、谢家坳村艾家畈34户,长田畈湾65户、浮溪桥村赊当周家湾48户、吴城村舒家湾64户,塘桥村塘桥村十、十一组,四、十二组共229户,共计593户
- 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崇阳县天城镇(蛤蟆石村、鹿门铺村、浮溪桥村、谢家坳村)青山镇(吴城村、塘桥村);建设规模:本次项目主要对天城镇蛤蟆石村、鹿门铺村鹿门铺;谢家坳村艾家畈、长田畈湾浮溪桥村赊当周家湾;青山镇青山镇吴城村舒家湾,塘桥村十、十一组,四、十二组等6个村10个湾进行污水收集提升改造,其中蛤蟆石村分散处理污水101户、鹿门铺村鹿门铺52户居民及鹿门铺小学、谢家坳村艾家畈34户,长田畈湾65户、浮溪桥村赊当周家湾48户、吴城村舒家湾64户,塘桥村塘桥村十、十一组,四、十二组共229户,共计593户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6
项目详情
崇阳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 (项目名称) 崇阳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YZX-202511QT-596001001
本项目 崇阳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崇阳县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县人民政府关于《崇阳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崇政函{2025}9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招标人为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亿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崇阳县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阳县天城镇 ( 蛤蟆石村、鹿门铺村、浮溪桥村、谢家坳村 ) 青山镇 ( 吴城村、塘桥村 ) ;建设规模: 本次项目主要对天城镇蛤蟆石村、鹿门铺村鹿门铺 ; 谢家坳村艾家畈、长田畈湾浮溪桥村赊当周家湾 ; 青山镇青山镇吴城村舒家湾,塘桥村十、十一组,四、十二组等 6 个村 10 个湾进行污水收集提升改造,其中蛤蟆石村分散处理污水 101 户、鹿门铺村鹿门铺 52 户居民及鹿门铺小学、谢家坳村艾家畈 34 户,长田畈湾 65 户、浮溪桥村赊当周家湾 48 户、吴城村舒家湾 64 户,塘桥村塘桥村十、十一组,四、十二组共 229 户,共计 593 户。项目估算总投资 470 万元,工期: 180 日历天 。
2.2 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主要对天城镇蛤蟆石村、鹿门铺村鹿门铺 ; 谢家坳村艾家畈、长田畈湾浮溪桥村赊当周家湾 ; 青山镇青山镇吴城村舒家湾,塘桥村十、十一组,四、十二组等 6 个村 10 个湾进行污水收集提升改造,其中蛤蟆石村分散处理污水 101 户、鹿门铺村鹿门铺 52 户居民及鹿门铺小学、谢家坳村艾家畈 34 户,长田畈湾 65 户、浮溪桥村赊当周家湾 48 户、吴城村舒家湾 64 户,塘桥村塘桥村十、十一组,四、十二组共 229 户,共计 593 户。包括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稳定正常达标服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附件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 )设计资质:市政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拟派本工程人员要求:(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兼任。)( 2 )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 )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项目部分预留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由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 :(1) 联合体数量 ≤2 家 ;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 联合体各方 ( 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3)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3.4 其它: _ 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 :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3 、行业监管部门名称: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地址:崇阳县隽北大道;联系电话: 0715-3395729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咸宁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 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 23 时 59 分 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下同 ) ,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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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亿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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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崇阳县隽北大道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文昌大道大集天成小区 1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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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437500 |
邮 编: 43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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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王志良 |
联 系 人: 卢靖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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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3986633977 |
电 话: 15342642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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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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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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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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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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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25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