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白沙社区安置点建设项目EPC总承包(TCZX-202601FJ-509001001)招标公告

通城县发布时间:2026-01-15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通城县白沙社区安置点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通城县隽水镇白沙社区五组
  • 规模: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702.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104.66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隽水镇白沙社区五组 ; 住宅19143.65平方米(65户)、居民活动中心、配电房、垃圾收集点、环卫工人休息室、水泵房;配套建设室外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停车位141个(室内停车位65个、室外停车位76个)、进口及内部道路、供水工程、供电工程、消防工程、停车位、大门及围墙等 ;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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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白沙社区安置点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 项目名称 ) 通城县白沙社区安置点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ZX-202601FJ-50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城县白沙社区安置点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已由 城县 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隽发改审批【 2025 25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城县隽水镇白沙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资金和白沙社区自筹 (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城县隽水镇白沙社区五组

建设规模: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2702.6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0104.66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 19143.65 平方米 (65 ) 、居民活动中心、配电房、垃圾收集点、环卫工人休息室、水泵房 ; 配套建设室外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停车位 141 个(室内停车位 65 个、室外停车位 76 个)、进口及内部道路、供水工程、供电工程、消防工程、停车位、大门及围墙等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此次招标范围为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 )。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 3 0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 3 1

合同估算价: 7357.28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7324.03 万元; 施工图设计费约 33.25

2.3 其他: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由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采取票决数量法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 施工资质: 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 资质 资质, /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 资格或 建筑 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满足 下列条件

(1)联合体应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 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 承担连带责任。

(7) 若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以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其余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3. 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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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01 16 2026 01 22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02 09 08 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7. 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通城县隽水镇解放东路 63

址: 通城县隽水镇白沙新区 1

编: 437400

编: 437400

联 系 人: 葛春明

联 系 人: 吴进

话: 13707244256

话: 0715-4295231 13659896515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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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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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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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 1 15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