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TSZX-202507QT-543001001)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通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
- 项目地址: 通山县县域内
- 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通山县县域内;建设规模:新建充电站23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 本项目是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 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县域内 六、招标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充电站37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8
项目详情
通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 (项目名称) 通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7QT-543001
本项目 通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5-421224-04-01-47890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和地方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湖北嘉畅分布式交流充电桩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湖北嘉畅分布式交流充电桩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通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 通山县县域内 ;建设规模: 新建充电站 23 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含投资备案范围内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 1. 工程设计是指 : 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 的验收。 2. 工程采购是指 : 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 设备等。 3. 工程施工是指 :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 109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8 月 1 日 合同估算价: 5898.67 万元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如下佐证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 )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 3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承诺)( 4 )施工资质: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 ( 修、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 ( 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 ( 5 )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 ( 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6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③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7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专业)。 ( 8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备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②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 2025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 。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项目部分预留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须明确牵头单位。 ( 4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 6 )联合体协议需各成员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 。
3.4 其它: _ 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进行设计补偿。 2 、试点期间新建公共充换电设施可用率不低于 99% ,且应提供不低于 6 年运营服务保障。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咸宁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 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 年 07 月 05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07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 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http8082--58--52--132--225.proxy.xianning.gov.cn/suite/login ,下同 ) ,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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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湖北嘉畅分布式交流充电桩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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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 313 号 ( 交通运输局 8-24 号 ) |
地 址: 徐东大街 336 号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 10 号楼) 10 栋 1 单元 17 层 11/1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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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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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林玲 |
联 系 人: 孟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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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3235581732 |
电 话: 0715-2372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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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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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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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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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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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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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4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