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报名中]
- 项目名称: 咸宁市咸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
- 概况: 咸宁市咸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XAZX-202304ZC-024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3-00421 3.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5.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180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10
项目详情
询价
公告
项目概况
咸宁市咸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xnztb.xianni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
,并
于
202
3
年
4
月
13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XAZX-202304ZC-024001
2
.
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2-2023-00421
3.项目
名称:
咸宁市咸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4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
.
预算金额:人民币
180万元
6
.
最高限价:人民币
180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采购需求
:购置公务用车
10辆,其中3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7辆汽油5座轿车。主要用于保障全区综合执法和应急公务等工作,服务包括运输、调试、检验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
9
.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否。
10
.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
本项目(是
/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
本项目(是
/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
.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1.
时间:
202
3
年
4
月
6
日至
202
3
年
4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
0
:
0
0至12:00,下午1
2
:
0
0至
24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互联网登录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http://xnztb.xianning.gov.cn/
)
3.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
3
年
4
月
6
日至
202
3
年
4
月
10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区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xiananqu/
,下同),明确所投项目或包号,通过网上下载
招标
文件。
未按规定从
“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
2023
年
4
月
13
日
8
点
3
0
分
(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
:
202
3
年
4
月
13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3.
地点: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
(
咸安区金桂路
99号
)
五
、
开启
1.
时间:
202
3
年
4
月
13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
评
标室
(
咸安区金桂路
99号
)
六、
公告期限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
“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http://http8888--58--52--132--207.proxy.xianning.gov.cn/)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要求及操作步骤详见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首页鄂财采发[2020]5 号文、咸宁市政府采购融资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文件。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proxy.xianning.gov.cn/)、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名
称:
咸宁市咸安区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咸安区长安大道
83号
联系
方式:
0715-8319639
2.
集中采购
机构信息
名
称: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
99号(咸安区财政局附三楼)
联系方式:
0715-806831
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0715-806831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