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桂花镇白云岩、联兴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咸安区桂花镇白云岩、联兴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XAZX-202104QT-004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咸安区发布时间:2021-04-29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安区桂花镇白云岩联兴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
  • 项目地址: 咸安区桂花镇白云岩
  • 规模: 次治理工程涉及挖石方、场地平整、植被复绿等面积为145941m2
  • 范围: 挖石方、场地平整、植被复绿标段划分:/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6-25合同估算价:2121.70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5-24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桂花镇白云岩、联兴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咸安区桂花镇白云岩、联兴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XAZX-202104QT-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104QT-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桂花镇白云岩、联兴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0)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桂花镇白云岩、联兴采石场 建设规模:次治理工程涉及挖石方、场地平整、植被复绿等面积为145941m2,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挖石方、场地平整、植被复绿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6-25 合同估算价:2121.7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无亏损。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000万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或边坡治理工程,需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证明时间至开标时间为准的三年内) 3.4.信誉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4 )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榜警示名单,且不在公示期内的。 3.5.项目经理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其他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 安区桂裕 资源循环 科技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咸宁征鸿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 宁市咸安 区咸安经 济开发区 通江大道 57号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长安 大道89 号
邮编:
437000
邮编:
437000
联系人:
刘经理
联系人:
聂燕
电话:
13886504368
电话:
1388652063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08924616@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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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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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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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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