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汀泗天成矿业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XAZX-202110QT-013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咸安区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安区汀泗天成矿业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项目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汀泗天成采石场建设规模: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复绿工程等其他:/
  • 规模: 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复绿工程等其他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1-23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汀泗天成矿业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XAZX-202110QT-01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110QT-0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汀泗天成矿业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农经字〔2018〕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汀泗天成采石场 建设规模: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复绿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复绿工程;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22 合同估算价:743.1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 万的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或边坡治理工程等)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至开标时间为准的三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榜警示名单;在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格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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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 安区桂裕 资源循环 科技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顺同 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经济 开发区通 江大道5 7号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书台 街与泉源 路交叉口 5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
黄工
电话:
13329993088
电话:
199072461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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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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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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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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