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2025年鸣泉河(柏墩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SZZX-202601SL-502001001)招标公告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6-01-05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咸安区2025年鸣泉河柏墩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 项目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境内,涉及九垅村
  • 规模: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5%以上,新增保土能力6.13万吨,蓄水能力47.60万m2,通过河道整治,提高岸坡稳定,改善河道生态景观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境内,涉及九垅村、鸣水泉村、苏家坊村、柏墩村和石城村等5个行政村 ; 招标范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02km²,栽植经果林6.31hm²(柑橘946株、油茶5995株),保土耕作31.94hm²,配套田间生产道路5660m,排水沟7670m,沉沙池12座,蓄水池1座;栽植水保林18.98hm²(桂花树11388株、栎树9488株);河道生态整治1.50km,塘堰整治5口;封禁治理2245.21hm²(含封禁标牌17个,防护围栏5.05km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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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 2025 年鸣泉河(柏墩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 项目名称 ) 咸安区 2025 年鸣泉河(柏墩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标段名称) 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601SL-5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安区 2025 年鸣泉河(柏墩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水利复 [2024]1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7069697 元(占比: 100 %)) ,招标人为 咸安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境内,涉及九垅村、鸣水泉村、苏家坊村、柏墩村和石城村等 5 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 85% 以上,新增保土能力 6.13 万吨,蓄水能力 47.60 m2 ,通过河道整治,提高岸坡稳定,改善河道生态景观

其他: /

2.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23.02km ²,栽植经果林 6.31hm ²(柑橘 946 株、油茶 5995 株) , 保土耕作 31.94hm ²,配套田间生产道路 5660m, 排水沟 7670m ,沉沙池 12 座,蓄水池 1 座;栽植水保林 18.98hm ²(桂花树 11388 株、栎树 9488 株);河道生态整治 1.50km ,塘堰整治 5 口;封禁治理 2245.21hm ²(含封禁标牌 17 个,防护围栏 5.05km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02-26

合同估算价: 7069697

2. 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出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资质,近 / 年承接过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 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 投标 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 投标 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3.5 其他 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 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CA 锁、标 通、电子营业执照 3 种任选其一,下同) (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01 06 2026 01 12 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 )。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电子 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01 26 09 00

5.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 截止 时间前, 通过 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电子 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 电子签收凭证 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 期未完成上传 或未加密的 电子 投标文件 ,招标人 (“ 电子 交易平台”) 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www.hbggzyfwpt.cn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安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112

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128 5 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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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刘会斌

联 系 人: 陈善彦

话: 15997938712

话: 15629933378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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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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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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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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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 05

备注: 1.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 建造师 )(下同) 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 ”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电子 交易 平台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