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4楼装修改造工程(SZZX-202601FJ-501001001)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4楼装修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咸宁市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 规模: 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4楼装修改造工程装修总面积约8760平方米(不包含已经装修的楼梯间、卫生间、电梯厅等),其中三层、四层各约4380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 招标范围:完成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4楼装修改造工程,包含装饰装修工程(含办公区域、车间区域等)、电气工程(含弱电系统)、消防工程、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净化系统等,其中约4000平方米的区域需达到万级洁净车间装修标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8
项目详情
智能制造产业园 6 号楼 3 、 4 楼装修改造工程 ( 项目名称 ) 智能制造产业园 6 号楼 3 、 4 楼装修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601FJ-501
本招标项目 智能制造产业园 6 号楼 3 、 4 楼装修改造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高新区)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关于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4楼装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咸发高 【 2025 】 72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资金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0 元(占比: 0 % );自筹: 7989686.75 元(占比: 100 % );贷款: 0 元(占比: 0 % );外资: 0 元(占比: 0 % );其他: 0 元(占比: 0 % ) ,招标人为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宁市智能制造产业园 内 。
建设规模: 智能制造产业园 6 号楼 3 、 4 楼装修改造工程装修总面积约 8760 平方米(不包含已经装修的楼梯间、卫生间、电梯厅等),其中三层、四层各约 4380 平方米。 本 项目对智能制造产业园 6 号楼 3 、 4 楼装修改造工程 , 建设主要内容:装饰装修工程(含办公区域、车间区域等 ) 、电气工程 ( 含弱电系统 ) 、消防工程、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净化系统等,其中约 4000 平方米的区域需达到万级洁净车间装修标准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完成智能制造产业园 6 号楼 3 、 4 楼装修改造工程 , 包含 装饰装修工程(含办公区域、车间区域等 ) 、电气工程 ( 含弱电系统 ) 、消防工程、空调系统、新风系统、 净化系统等,其中约 4000 平方米的区域需达到万级洁净车间装修标准。(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年 2 月 1 日 。
合同估算价: 7989686.75 元 。
2.3 其他: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合格有效的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或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项目部分预留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应由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 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 施工 总承包合同。( 3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4 )联合体牵头方须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3.5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 6 年 01 月 07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 6 年 01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0 1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已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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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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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旗鼓大道 1 号 |
地 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 529 号 尚城国际 1 栋 15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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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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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汪龙玲 |
联 系 人: 李菲、杨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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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5071246203 |
电 话: 18972819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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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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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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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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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 月 5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 (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