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阿勒泰地区发布时间:2024-07-30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富蕴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
  • 规模: 本采购项目地点位于富蕴县,招标内容为消防车及消防救援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富蕴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富蕴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货能力,及良好的售后服务;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投标供应商的计算:本项目在第五章供货需求附招标项目清单中用“*”标记的产品均为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范围: 规模:本采购项目地点位于富蕴县,招标内容为消防车及消防救援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富蕴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富蕴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货能力,及良好的售后服务;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投标供应商的计算:本项目在第五章供货需求附招标项目清单中用“*”标记的产品均为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3-29
  •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3-31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货 物

工程名称

富蕴县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备采购

建设单位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工程

消防车及消防救援设备

第一名

单位名称

徐工消防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小写:

11580190

(元)

大写:

壹仟壹佰伍拾捌万零壹佰玖拾元整

投标工期

30天(日历日)

质量标准

合格

法定代表人

陆川

项目联系人

余祥振

业绩公示

黑龙江省查哈阳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额 300万);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项目(合同额219.5万);康县应急管理局举高消防车辆项目(合同额236.8万);贵州省消防救援队伍 2020 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补助经费采购项目(合同额216万);32 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项目(合同额291.7557 万)

第二名

单位名称

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小写:

10990702

(元)

大写

壹仟零玖拾玖万零柒佰零贰元整

投标工期

30天(日历日)

质量标准

合格

法定代表人

谢磊

项目联系人

孙冰轮

业绩公示

南充高坪机场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合同额163.1万元);洋河基地1台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合同额110万元);文安县应急管理局购置消防执勤车辆项目(合同额786.8万元);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消防车采购项目(合同额104万元);虹桥机场消防重型泡沫水罐车采购项目(合同额314.03万元)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新疆汇众华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小写:

11720857

(元)

大写

壹仟壹佰柒拾贰万零捌佰伍拾柒元整

投标工期

30天(日历日)

质量标准

合格

法定代表人

刘燕

项目联系人

张超

业绩公示

奎屯市公安消防大队 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合同额134.6万);第一师五团消防车购置项目(合同额69.8万);库尔勒市公安局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合同额126.8万);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消防站多功能抢险救援车采购(合同额241.9万);新和县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工程采购项目(148.8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3/25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3/28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要求:以单位名义举报的,书面举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书面举报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证据确凿,否则不予受理。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