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伊宁至阿克苏铁路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阿克苏地区发布时间:2025-12-31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建伊宁至阿克苏铁路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监测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
  • 规模: 伊宁至阿克苏铁路线路全长794km,其中布列开~库台克力克段新建线路全长455km,布列开站精河方向新建联络线长度2.3km,利用精霍铁路42km、库俄铁路69km、南疆铁路228km,工程估算总投资377.16亿元,主体工程包括路基、站场、桥梁、隧道、改移及库俄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 范围: 2.1建设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 ; 新建伊宁至阿克苏铁路工程设计范围内、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中涉及的全部野生动植物生态保护监测工作 ; 2)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2025年12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过铁路或公路等类似工程项目野生动植物监测工作

项目详情

新建伊宁至阿克苏铁路野生动植物保护

生态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E6500003901006536/WTZ2025-080

新建伊宁至阿克苏铁路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监测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复评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

标段编号: STJC

第一名: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11052642元。

第二名:乌鲁木齐优尼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11427500元。

名: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11849533元。

二、 中标候选人资质、质量、工期、负责人资质以及评标情况:

标段编号: STJC

序号

推荐顺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1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优尼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2

质量

按照国家、国铁集团现行的铁路设计规范和工程环保验收标准及本项目的环评报告、批复的要求,开展野生动植物生态保护监测工作,确保建设项目野生动植物生态保护监测工作达到国家验收标准,顺利通过环保验收。

按照国家、国铁集团现行的铁路设计规范和工程环保验收标准及本项目的环评报告、批复的要求,开展野生动植物生态保护监测工作,确保建设项目野生动植物生态保护监测工作达到国家验收标准,顺利通过环保验收。

按照国家、国铁集团现行的铁路设计规范和工程环保验收标准及本项目的环评报告、批复的要求,开展野生动植物生态保护监测工作,确保建设项目野生动植物生态保护监测工作达到国家验收标准,顺利通过环保验收。

3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按国家现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为止。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按国家现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为止。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按国家现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为止。

4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韩立鹤

李风云

韩彦来

技术职称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3521004979

20172101630

Jk12063

业绩

1. 新建铁路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方案研究专题报告(西藏段)

2.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植物多样性影响及保护研究报告(昌都至林芝段)

3. 新建铁路西宁至成都线西宁至黄胜关段工程对野生动物、植物影响评价

1. 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生态监测

2. 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生态监测

3. 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环保监测

1.房山区长沟镇中心区泉水河西路北延长线道路工程环保管家咨询服务项目

2. 国道 109新线高速公路 ( 西六环路 - 市界段 ) 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及监测服务

3. 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及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5

投标人业绩

1. 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动植物详查

2.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植物多样性影响及保护研究报告

3.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方案研究专题报告

1. 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生态监测

2. 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生态监测

3. 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环保监测

1. 房山区长沟镇中心区泉水河西路北延长线道路工程环保管家咨询服务项目

2. 阜阳至淮滨高速公路安徽段穿越阜南谷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监测服务

3. 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穿越扬子鳄保护区双坑片区实验区生态监测服务

6

评标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其他(是否申请信誉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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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日期:自 202 5 12 31 日至 202 6 1 4 日止。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2004年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四、投诉渠道及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提出投诉前,应当按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电话:市电 0991-7922596;    路电073-22596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标  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

系  人: 李华明

系 电 话: 18699602720

信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新华路与平安路交叉口西

编:841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