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车车辆检测实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车车辆检测实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
- 范围: 2.1.项目概况:哈密东站位于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一场,距离城市中心约14公里。 (一)哈密东站按混合式三级六厂改建,新建下行系统,到达场、调车场和出发场呈纵列式布置。其中到下行达场设到发线8条、预留4条,调车场设调车线24条,预留8条,出发场设到发线14条。对站修所进行扩建。新建综合自动化系统。 (二)改建兰新下行线7.2公里、改建临哈下行联络线1.4公里。 初步设计批复投资18.4亿元。项目建设工期1.5年。 开工时间2025年5月10日,竣工时间2026年11月10日 2.2.招标内容: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车车辆检测实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招标,包件划分见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3.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生产制造资质为A级(含安装、修理、改造)。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同类”是指所依据技术标准、功用相同,但型式尺寸或技术指标不同的物资)。6.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电动脱轨器、手动脱轨器、列车制动试验监测装置、轮对故障救援悬轮装置、列检HMIS运用子系统、列检手持机系统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同类”是指所依据技术标准、功用相同,但型式尺寸或技术指标不同的物资)。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证明。5.其他要求:(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4)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车号AEI探测设备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物资车号AEI探测设备的供货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证明。5.其他要求:(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4)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项目详情
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 ( 机车车辆检测实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WTW2025-009
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车车辆检测实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包件号: 01包 (包件名称: 起重设备 )
第一名: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89725 .00 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名: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559140 .00 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名: 河南新科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85600 .00 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包件号: 02包 (包件名称: 车辆设备 )
第一名: 乌鲁木齐东圣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894000.00 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包件号: 03包 (包件名称: 安全监控设备 )
第一名: 乌鲁木齐东圣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018 000.00 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名: 郑州江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025 600.00 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包件号: 01包 (包件名称: 起重设备 )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河南新科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
( 2) 包件号: 02包 (包件名称: 车辆设备 )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 乌鲁木齐东圣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
( 3) 包件号: 03包 (包件名称: 安全监控设备 )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 乌鲁木齐东圣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 郑州江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包件号: 01包 (包件名称: 起重设备 )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提供了新能源装置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业绩 ;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提供了安徽云海铝业有限公司起重机采购项目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业绩 ;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河南新科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提供了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引入南昌枢纽相关工程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业绩 。
( 2) 包件号: 02包 (包件名称: 车辆设备 )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 乌鲁木齐东圣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提供了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铁路(环线)专用线电气化改造及增建环形装车线 EPC总承包工程、中国铁路南昌局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轮对故障救援悬轮装置)、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北车辆段(HMIS运用子系统)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业绩 ;
( 3)包件号:03包(包件名称:安全监控设备)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 乌鲁木齐东圣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提供了乌苏机场铁路专用线工程、晋煤专用铁路改扩建工程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业绩 ;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 郑州江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 提供了鹤壁天舟铁路物流园专用线工程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业绩;
二、公示日期: 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5 年 7 月 3 日止。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2004年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同时提供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 齐保章
电话: 0902-7120426
电子邮件: qbz01 @ 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 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
联系人: 梁秀红
联系电话: 0902-7120426 15276608363
传真 /邮箱: 870248234@qq.com
监督单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991-7922803,传真号码:0991-7922845,邮箱:2648298941@qq.com
日期: 2025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