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时间:2026-03-05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ZHTC-ZC2026-010号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30000 最高限价(元):9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3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年开三餐(早餐、午餐、晚餐),早餐180人左右,午餐260人左右,晚餐80人左右,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只供应值班人员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3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HTC-ZC2026-010号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930000

最高限价(元): 9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3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年开三餐(早餐、午餐、晚餐),早餐 180人左右,午餐260人左右,晚餐80人左右,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只供应值班人员。就餐人员范围以采购方提供的就餐人员信息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应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06日 2026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 应注册成 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 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 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 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 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 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 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项目采购 -开标评标”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签到等,完成“开标一览表”在 线签章。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 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 低于 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 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 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 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 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 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 乌鲁木齐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22号

联系方式: 0991-4336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1568号世界冠郡一期商业第6栋商业101号2楼01号房

联系方式: 15099515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509951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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